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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佛教《賢愚經》第三卷中的《微妙比丘尼品》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:在釋迦牟尼佛時代,有一些婦女出家後,深感過去的各種欲念、邪思亂想依然強盛。她們便結伴向一個叫作微妙比丘尼的尼姑請教。 微妙比丘尼回答道:“人的貪欲念頭和行為就如山澤之中的烈火一樣,蔓延燃燒,越燒越猛,受到它的傷害也就更多了…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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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位要曉得,佛法是講理,你過去造作這些業習種子永遠存在,不會說你今天修善,這個善可以抵罪過,不能相抵的;善有善果,惡有惡報,永遠不能夠相抵。但是罪業深重,這個罪報決定有,我現在暫時不想受這個惡報,我想把這個善的果提前,這行,這個可以做到。道理在哪裡?緣。我從今天起斷一切惡,我把惡緣斷掉,惡業的種子雖然在,沒有緣它不起現行。我這個善雖然少,我把善的緣加強,讓善先開花、先結果。這可以做得到,這是合理的,真的是合情、合法、合理。所以我們從今天起,一定要斷一切惡、修一切善。斷一切惡就是把惡緣中止,過去雖造極重的惡因,沒有惡緣,惡因不會結果。善雖然很微弱,做的善事少,這是一點點小善也行,從今而後加強它,使善緣增長,善果先現前,這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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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時代有一位比丘,名叫五戒持者,他在僅僅五歲大時,就成為了阿羅漢。這緣自於他過去世,極為深厚的波羅蜜。在最勝華佛時代,他是一個富翁的窮僕人,沒有能力供養佛陀及僧團。但是,他有極強的善欲想要修行善法,以便為自己建立生死輪回中的保護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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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經所說,四十九日托生是不應該懷疑的,那是佛眼所見的真實相。那麽,冤親債主糾纏不清的事應該如何理解呢?大家對這個問題,大部分人受《三昧水懺》的影響很大,悟達國師所遇到的晁錯不輪回追債的事,那只是個個案,不具有普遍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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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身行當專』。無論是世法、是佛法,你要想有成就,都應當一門深入,長時薰修。沒有貪心,只有一個念頭,為社會大眾服務。無論從事哪個行業,我是抱著為大家服務的心。做生意,貨真價實,絕不欺騙人,薄利多銷,目的不是在賺錢,目的是為大眾服務。不賺錢,錢會賺得更多,這是真的,不是假的。大乘經教上告訴我們,三種佈施得三種果報,財佈施得財富,法佈施得聰明智慧,無畏佈施得健康長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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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譯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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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夫陳四,有一年夏夜住在地頭窩棚裡看守瓜田,遠遠看見柳樹蔭底下有幾個人影晃來晃去,懷疑有人來偷瓜,便躺下來裝睡,暗聽動靜。其中一人說:「不知陳四睡了沒有?」另一人搭腔說:「陳四過不了幾天就得跟咱們一塊兒去了,有啥可怕的?昨天我在土地廟裡值班,看見城隍拘捕他的公文都送下來了。」又一人說:「看來你還不知道吧?東嶽神君已給陳四延長了壽數!」眾人問:「這是怎麼回事?」那人說:「某家丟了兩千文錢,主人把一個婢女打了好幾百鞭子,婢女還是拒不承認偷了錢。主人便把婢女的父親找來嚴加訓斥。婢女的父親非常氣憤,說:『生了這不爭氣的女兒,不如沒有。如果真是她偷了錢,我就拿繩子勒死她。』那婢女說:『我承認是個死,不承認也是個死,不如一死了之。』說罷,呼天搶地地號哭。陳四的母親見這個婢女無辜蒙冤,非常可憐。便悄悄地典當了自己的幾件衣物,換來兩千文錢,拿來還給主人說,『我這老婆子一時糊塗,見錢眼開,偷拿了你兩千錢。我以為你有那麼多錢財,未必就能發覺。誰想到卻連累了這無辜的丫頭,我心裡既惶恐又慚愧。這些錢一文未用,特冒死來向你自首,免得結下來生的冤債。我這老婆子從今也沒臉在你這兒待下去,你就把我辭退了吧!』那婢女因而倖免一死。土地爺為嘉獎陳母不惜自汙以救人的美德,特地向城隍爺打了報告,城隍爺也為之感動,便將報告轉呈東嶽神君。東嶽神君查檢冊籍,發現這老婆子命中註定『老年喪子,凍餓而死』。只因她有這不惜自汙以救人的功德,改判她兒子陳四借來生壽於今生,以贍養老母善終天年。這批示在你昨天下班後才轉到,所以你還不知道呢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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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迦牟尼佛有一次在靜坐時,看見一對七世都是貧窮,名叫須達的夫婦。他們這一世更貧窮,住的是黑洞洞的茅棚,每天在垃圾堆裡尋找果皮或其他腐爛的食物,以維持生命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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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僧名釋智〔功上言下〕〈原字〉〈今作辯〉。唐鄴都開元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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